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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19 00:00 来源: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2018年度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市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六)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七)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单位构成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三门峡市宗教团体联络办公室决算。

第二部分市民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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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13.1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07万元,支出总计为310.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37.32万元,增长13.53%,支出增加34.61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调整,专项办年度工作任务繁重。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8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38万元,占99.04%。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1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7万元,占73.27%;项目支出82.99万元,占26.7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0.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5.84万元,增长12.55%,支出总计275.84万元,增长12.55%。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调整,专项办年度工作任务繁重。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1万元,增长31.0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工资调整,专项办年度工作任务繁重。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64万元,占84.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9万元,占6.4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9.63万元,占3.10%;农林水(类)支出4.37万元,占1.41%;住房保障(类)支出9.86万元,占3.18%。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专项办成立后宗教工作带到其中,因此经费减少,造成经费结余。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0.3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办成立后宗教工作带到其中,因此经费减少,造成经费结余。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6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成立市专项办,追加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工作经费45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以经费有所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动,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6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以经费有所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指出(项)。年初预算为4.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动,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以经费有所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4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8.39万元,增长8.80%。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其中:人员经费20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65%。与2017年决算数对比增长0.32万元,增长32.65%,主要原因是今年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省级督查调研次数增加。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65%,完成预算的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64万元,降低640%,主要原因是保有车辆已经上交机关事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96万元,增长282.35%,主要原因是今年民族宗教工作繁重,省里督查调研次数增加。
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个、来访人员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市民宗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市民宗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3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0.3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涨,机关支出费用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