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宗教天地 > 宗教理论 > 正文

神性与人性的对话——藏族和古希腊关于人类起源

发布时间:2016-05-23 09:52 来源: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神话作为远古先民们认识自然、谋求基本生存而赖以寄托的“精神食粮”,即便是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仍为人们所钟情。按照荣格的精神分析理远古的神话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它作为一个民族深刻的文化心理积淀已熔铸在每一个人的血脉里,成为一种深层的“集体无意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早期先民创造的众多创世神话进行研究,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渊源,从而在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
    一、藏族和古希腊关于人类起源神话的基本内容
    在藏族众多的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中,以“猕猴变人”的故事最为典型:传说在雅隆河谷地区有一在山岩上修行的猕猴,遇一罗刹女纠缠,要求与之结合成为夫妻。猕猴开初不允,后听从观音菩萨的点化与罗刹女结合,生下6只小猕猴,他们分别由六道轮回的生灵投胎而来,因而性情各异。老猕猴把他们送到果实丰足的树林中去生活,过了3年,老猕猴去探望众猕猴时,小猕猴们已经繁衍成500多只,因为果实不够,个个饥肠辘辘,其状甚为凄惨。老猕猴见此情景,心中十分不忍,于是又从观音菩萨那里取来了五谷种子。从此众猕猴饱食五谷,身上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体毛开始慢慢变短,尾巴也渐渐消失,以后又会说话,最终变成了人。[1]
    古希腊人认为是先知先觉的巨人神普罗米修斯用隐藏着天神种子的泥土,按照天神的样子抟土为人形,然后从大自然的各种动物的心里摄取了“善”和“恶”封闭在人形的胸膛里,最后由智慧女神雅典娜把灵魂和神圣的呼吸送给这半生命的造物,使人最终获得了生命,并成为大地的主人,这样便创造了最早的人类。[2]
    二、藏族和古希腊关于人类起源神话的跨文化比较
    (一)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1、上述神话都反映了“神造人”的世界性神话母题,人类的产生都是某种神意的体现。
    对藏族先民来说,人类的产生是神佛的意志,是观音菩萨出于创造藏族人类以弘扬佛法的考虑,专门让受戒修行的猕猴前往雪域修习菩提慈悲之心。当罗刹女为了达到与修行的猕猴结合的欲望,以自戕和与魔鬼结合生育魔的后代相要挟的时候,具有菩提心的猕猴,为了不使罗刹女落入魔界,听从观音菩萨的点化,而与之结合,遂产生了藏族人类。对希腊先民来说,人是具有先知能力的巨人神普罗米修斯的创造之物。“人由神创造的观念通过神话和宗教的传播,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观念,对人类思想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3]因此,在人类起源问题的思考上,藏族和古希腊的先民是一致的,都认为人是由神造的。
    2、藏族和古希腊先民们对自身起源之谜都进行了大胆探索,充满了神奇瑰丽的想象和创造精神。
    面对周遭极端严酷的生存环境,人类要生存,除了需要起码的物质保障外,必然要向大自然乃至整个宇宙确证自身存在的合理性。我们从哪里来?这一永恒的诘问正是源自人类灵魂深处的无意识生命冲动,这种“生命冲动”真正刺激了人类的想象,继而改造了人类的大脑,使之向着更加丰富、深刻的方向发展。但是作为人类童年时期的人们因认识能力有限,无法真正探究到自身起源之真相,所以只能借助“拟人化”和“万物有灵”等原始思维方式,通过“以己度物”来进行思考。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4]在这点上,藏族的祖先和古希腊人走的是同样一条路。藏族先民从酷似人形的猕猴联想到了自身起源,因此将其作为人类的祖先而加以崇拜,进而形成了自己的猴图腾崇拜,也才会有“猕猴变人”的起源神话。古希腊先民把人类起源思考为因大地缺少“有灵魂的生物”,所以普罗米修斯按照天神的外形(肉体)和天神的内在精神(灵魂)创造了人类。无论是藏族先民还是古希腊先民,他们都对自身起源的问题进行了大胆求索,这些丰富的想象都充满了神奇瑰丽的色彩,这种探索体现了原始先民们渴望认识自身、认识自然并征服大自然的伟大创造精神。
    3、上述人类起源神话均揭示了劳动与人类产生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出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
    按照马克思“劳动创造人”的观点,藏族的“猕猴变人”的神话中虽没有提及劳动,但事实上从神话文本的叙述中,我们还是能够发现一些线索:老猕猴将6个小猕猴送到果实丰足的树林中去生活,他们一开始是靠采摘果实为生的,而人类的祖先们在很长的一个时间内正是靠这种简单的劳动为生的;后因果实不够,老猕猴取五谷种子撒向大地,使得众猕猴能饱食五谷,最终变成了人。事实上众猕猴要在地面上生存,要真正变成人,必定要经历漫长的从简单劳动到复杂劳动的艰难过程。“把那一神话故事(猕猴变人——笔者注)同对人类起源的科学研究相互比较,两者的发展过程大体一样,但只有一点区别,就是神话故事未提到通过劳动使猿人变成人。这只是受到了表达上的限制,而不是说整个内容上没有表现。”[5]因此,从神话文本隐含的信息中,我们还是能够解读到“劳动创造人”这一意义的。
    在古希腊的人类起源神话中,讲述了普罗米修斯创造人类所走过的艰难历程,同时还讲述了人类被创造出来之后,普罗米修斯又将科学、文字、医药、占卜等各种技艺传授给人类,使人类得以生存。最可歌可泣的是他违逆“众神之主宰”宙斯的神令,从太阳神阿波罗的战车上盗火给人类,使人类有了火,人类文明的进程从此得到了大大提升。而普罗米修斯创造人类并为人类谋福祉的英雄之举导致的却是个人的悲剧:天神宙斯将他绑在高加索山上,每天放出神鹰啄食普罗米修斯的内脏,待次日他身上的内脏长全之后,又继续放出神鹰啄食,如此反复,让他永远地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折磨。相比之下,取下笼罩在普罗米修斯身上的“神”的光环,他更像一个劳动英雄,一个集各种智慧于一身且具有百折不挠意志和坚毅品格的氏族部落英雄。他的命运反映出人类的祖先从学会耕作和收获到制造简单的劳动工具再到使用火的过程中,所走过的异常漫长、艰辛的历史过程。事实上,在人类起源神话中所体现的“神造人”的观念,反映的正是人创造自身的思想,其实质是对人自身力量的肯定,折射出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
    (二)二者之间的不同点
    1、藏族人类起源神话独有的特质
    (1)藏族人类起源神话带有最素朴的唯物主义色彩。
    从地质学、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学等角色研究,我们可以找到藏族“猕猴变人”神话的产生是有现实基础的:第一,从地理学角度看,现今的雅隆河谷曾经是一片温暖宜人、植被茂盛的地方,其间生活着众多的猴群。第二,最新的考古发现材料已印证藏族的祖先中存在猴图腾崇拜者。“1990年在对拉萨曲贡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掘中,出土了一件异常罕见的附着于陶器上的猴面贴饰,雕刻的猴形象逼真,造型生动。这件猴面贴饰显然非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品当与曲贡人的精神生活及某种祖先或灵物崇拜有关……这件猴面贴饰的发现,表明猴与藏地远古人群的精神生活发生联系的时间相当早,至少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从这一事实看,猕猴和罗刹女结合繁衍藏人很可能是源自于一个土著的、非常古老的传说。”[6]原始图腾崇拜起源于原始人类的“泛神论”观念,是在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远古时期的人们相信“人与某种动物或生物有血缘关系,并把它视为氏族部落的祖先、保护神加以供奉和崇拜他们往往通过感性形式达到对世界的把握,以人格为模本创造各种图腾,其实这是人的生命意识的转嫁是人格同化的结果。”[7]从上述考古新发现和原始图腾崇拜的内涵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早期的藏族先民把猴作为他们的图腾来看待,因此自然而然地将自已的族源联想为是由猕猴演变而来。第三,著名藏学家恰白·次旦平措先生在《西藏通史——松石宝串》中对“猕猴变人”的起源神话作了如下分析:“‘猕猴’是一种小猿猴;‘罗刹女’是一种居住岩穴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肉而生存的猿类,并非‘魔女’或“妖女”。藏族人的祖先是栖居于雅鲁藏布江流域密林中以食果为生的小猿猴和居住岩穴以吸食动物血肉的大猿猴相互结合生子繁衍形成的,这种说法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8]第四,佟锦华先生在其所著的《藏族民间文学》中这样讲到“猕猴演化成人的神话与古猿进化成人的科学论断,自然只是偶然的巧合,它只不过是古代原始社会时期,氏族的图腾崇拜的反映而已,二者根本的分界线,就是劳动与不劳动的问题。但是,神话在叙述猕猴采食林中野果和收食野生谷类等情节时,却闪耀着一定程度的朴素唯物史观的思想火花。”[9]从上述这些材料中,我们不难发现藏族人类起源神话体现出朴素的唯物主义色彩。藏民族所创造的人类起源神话,从某种角度上讲几乎与达尔文的人类进化理论相吻合。
    (2)藏族人类起源神话带有后期佛教思想的明显烙印。
    到了7世纪,佛教传入西藏本土,经历了很长时间的“佛苯之争”后,佛教巧妙地将苯教的神灵以及神话中的神灵都纳入自己的神灵体系中,进行佛教化的阐释,关于“猕猴变人”的起源神话更是经历了明显的佛教化。从现有的史书记载情况看,“猕猴变人”的神话仅见于11~12世纪的藏传佛教后弘期的《玛尼宝训》、《五部遗教》、《柱问史》,以及14世纪后期和15~16世纪成书的《西藏王统记》、《贤者喜宴》、《西藏王臣记》、《汉藏史集》等藏文史籍。上述典籍里所记载“猕猴变人”的神话中已经有了明显的佛教改造的痕迹;首先是观音菩萨派猕猴到雪域高原修行,然后又命他与罗刹女结合,他们的后代是由六道轮回中的生灵投胎的,因个人生前的业力不同而面相各异、性格各异。另外,之所以安排猕猴与罗刹女的结合是为了使雪域高原具有三种功德:未来之时能使佛教常弘常存;普知识不断出世;利乐善业遍及十方。一些史籍中甚至直接称猕猴为观音菩萨的化身,而将罗刹女说成是度母的化身,这种说法是为了达到宣扬佛教思想的目的而进行的更直接的改造。“这一传说中的佛教成分明显是后来‘覆盖’上去的,是佛教徒人为的添加之物。”[10]佛教要想在西藏本土扎下根,必须让信仰它的众生们相信神佛的万能。因此把“猕猴变人”的古老神话改造成神佛以其绝对的无上法力创造藏族人类的祖先,其用意也就十分彰显了:唯有如此,佛教思想才能渗入到藏民族的心灵深处,才能使具有“无量功德”的神佛们安然无恙地高居法座,欣然接受全体信徒的顶礼膜拜和无限尊崇。
    (3)藏族人类起源神话中“善”与“恶”对立统一的二元论思想构成了藏族文化的哲学思维基础。
    在整个关于藏族人类起源的神话中隐含的是以猕猴代表的“善”与以罗刹女代表的“恶”之间的对立和统一。他们的后代大体上分为两类:属父亲猕猴的,性情温和、信仰虔诚、富有慈悲心、勤奋努力、出语柔和、爱做善业;属母亲罗刹女的则贪欲好怒、好盘算、喜争执、行无恒毅、无毒炽盛、喜闻人过、愤怒暴急。而人类恰恰是绝对的“善”(神变的猕猴)和绝对的“恶”(魔的化身罗刹女)对立统一的产物。“以善和恶为核心,有了白与黑、光明与黑暗、神与魔、现实与虚构、创造与毁灭等二元思想”。[11]这种善与恶对立统一的二元论思考构成了藏族文化的哲学思维基础,同时也对藏民族的“以善为美”的审美价值取向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藏族神话透露出辩证的对立统一的原始哲学意味,有一种理性之美…理性美来源于神话中的阴阳对立观……这种基于阴阳关系的对立统一平衡,是藏族神话美学、乃至整个藏族美学获得美感的重要原因,使藏族神话具有均衡、对称、稳定的形式美感和内在的凝聚力。”[12]
    2、古希腊人类起源神话的独有特质
    (1)古希腊人类起源神话中带有强烈的抗争精神,其精髓是西方“渎神”意识的具体体现和升华。
    在古希腊人类起源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不仅是一个具有创造精神的天神,而且是一个富于顽强抗争精神、崇尚个性自由的英雄神,他的英雄行为和反抗精神都是围绕创造人类进行的。他不甘心充当宙斯的“忠顺奴仆”,而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因而在创造人类的问题上与主神宙斯之间产生了紧张的对立。这种对立,实际上体现了西方文化中深刻的文化心理:“渎神”意识。“‘渎神’意识在西方文化中有其深远的社会历史根源,古希腊人创造的世所罕见的丰富神话中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显著特点是神的多元化(多神而非一神)和神的人格化(神富有人情人性)。这使古希腊文化本身就具有渎神的因子。”[13]因此,古希腊先民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他们重现世,而不重来世。神的优越性无非在于他们的神通广大和长生不老,但从德行上来讲,神不一定比人强,甚至不如人类,这种“渎神”意识的滥觞便是自普罗米修斯始。在古希腊人类起源的神话里所体现的普罗米修斯与主神宙斯之间的矛盾冲突,实际上是曲折地反映古希腊先民与大自然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和人类祖先顽强的拼搏精神。因此,古希腊人类起源的神话实际更像“人话”,不过是在借神的外衣,反映人类的思想而已。
    (2)古希腊人类起源神话中体现出一种崇高的悲剧精神。
    “悲剧性这一审美质素往往深刻地激活起人的深层激情,因为它表达了人的改造社会和自然、改塑人类自身结构的历史实践活动中必然经历的挫折、磨难和奋求,表达了人的主体性诸实践感觉历史地生成所必然饱尝的忧患的历史阶段。”[14]因此,在普罗米修斯身上所体现的深刻的悲剧性,决定了他是一个为了崇高的理想而甘愿献身的悲剧英雄,他的不懈努力和为了自由而进行的抗争精神体现了人所具有的最高神性,体现了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普罗米修斯式孤独的反抗”又开启了西方文化中崇尚个人奋斗思想的先河,成为西方文学乃至西方文化中最具有冲击力的文学母题和文化现象,同时还积淀为西方人崇尚自由、追求个性解放的民族文化心理。
    三、结语
    “神话虽产生于初民的想象,但是其中却潜藏着丰富的原始智慧和深奥的人文蕴涵。神话不仅是文学的源头,也是哲学思考的真正开端。神话用象征的故事的形式向后人传达着文明发生的永恒信息。要了解一个民族的文学和文化特征,该民族的远古神话会提供最方便的透视角度。”[15]无论藏族还是古希腊民族正是凭借着自身创造的古老而灿烂的文化,不断前进,不断向新的更高的精神层次和理想迈进的。
    要坚持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由于历史上的遗毒,由于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社会矛盾的复杂性,由于国际上各种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两种民族主义在我国仍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是,需要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种民族主义的表现一般来说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出现的问题应当采取慎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属于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要轻易扣民族主义的帽子。这个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必须注意吸取。对于反对民族主义,争取民族团结问题,早在1950年,邓小平就指出,汉族同志在这个方面要主动多承担责任。他说:“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
    第三,必须进一步搞好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大团结。这是维护各民族大团结的关键。各民族的干部,首先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论是哪个民族的干部,都要以国家利益、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的大局为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尤其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干部之间,自治地方的自治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干部之间更要紧密团结合作。在民族团结问题上,关键是党内各族干部的团结,而党内团结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班子的团结。领导班子中的各民族干部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团结合作,为各族干部群众作出表率,形成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风尚。  
    第四,必须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四个维护是: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在我国现阶段,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要用团结、教育和疏导的办法,用耐心说服、改进工作的办法,正确处理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人民内部矛盾。对出现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要轻易往民族问题上拉。要及时解决出现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利益纠纷,特别要防止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在民族关系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中,也不排除有的问题带有对抗性。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谨慎行事。决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当作对抗性矛盾,人为树敌;也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成为对抗性矛盾,自讨苦吃。特别是此类事端有时是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交织在一起,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别有用心的坏人搅和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对那些借用民族矛盾引发事端,制造动乱,触犯法律的,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挺身而出,坚决斗争,依法进行处理。因此,为了维护和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就必须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要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以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
    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的突发事件,是协调民族关系,搞好民族团结的重要环节。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深入调查研究,定期排除不安定因素,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制定及时化解矛盾苗头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在解决有关的民族纠纷中,要注意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作用,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发挥群众中骨干分子的作用。处理好民族关系上的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领导。只要领导高度重视,方针正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就能妥善解决矛盾,不断促进和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
    第五,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地同民族分裂主义作斗争。对国际上存在的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可能对我国产生的消极影响,对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对我国进行“分化”、“西化”的图谋,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部分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必须坚决打击。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各民族人民的整体利益高于一切。搞分裂的人,不仅背弃了本民族,也背弃了整个中华民族,不仅损害了本民族的利益,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他们是各民族共同的敌人。对他们的分裂破坏活动,必须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