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确保各环节零风险
近期,市民宗委进一步完善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严把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一是严把申报关。要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民委确定的民族村名单筛选申报项目,防止部分地方利用民族政策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挪作非民族村项目使用。二是严把审核关。要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审查乡镇所申报的每一个项目,防止一个项目多个部门重复申报。三是严把考察关。要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深入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采取绘制项目示意图、对项目现状拍照等措施,精准定位,确保项目真实性,防止部分申报项目“施工在前,申报在后”。四是严把招标关。要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增强透明度。要根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特点依法申请确定采购方式,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标采购活动。五是严把验收关。要求各县(市、区)民宗部门在项目完成后,要组织有关单位或者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防止在项目验收中工作不细致,导致有的民族村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出现“以次充好”现象。(市民宗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