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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23 09:03 来源: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工  作  方  案
    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省、市食安办文件要求,定于6月10日至22日在全市举办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现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求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作为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与服务、市场配置与规范、社会监督与自律等一系列相互依托、平衡互动的制度运行系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为我市"四大一高"战略实施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活动原则
    突出社会共治、注重协调联动;创新方式手段,精心设计策划;彰显亮点特色,确保确保取得实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吸引各方参与,共护清真食品安全。
    三、活动内容
    1、按照市、县食安办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周启动仪式。
    2、举办清真食品宣传咨询活动。
    3、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高校清真餐厅、清真灶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市既生产清真食品又生产非清真食品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4、召开全市清真食品群众监督员座谈会,学习交流各地加强清真食品日常监督管理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市、县两级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由主管领导主抓落实,做到定人、定责、定效。积极推动清真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清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组织各项活动一定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清真食品安全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清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强化效果。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力求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宣传周活动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
    (三)严守规定,加强监测。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在宣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清真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信息,及时回应关注,确保全市清真食品市场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请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将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于6月5日前报市局。宣传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6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版报市局。
    联系人:秦冬
    电  话:2856678
    邮  箱:smxmzzjmzk@163.com
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