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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大局稳定

发布时间:2015-12-09 14:30 来源: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2015年,市民族宗教局以依法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为推手,全面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全力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统一思想,紧绷维护和谐稳定这根弦。召开民族宗教领域“三查三保”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和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研究制作了《三门峡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记录表》,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的建立、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宗教活动安全等1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检查项目,检查要求、考量标准与考核依据;制作了《三门峡市宗教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督查记录》,开展对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等三个层面的履职尽责督查情况,督查各管理组织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情况、工作记录及台帐建立情况等,于8月20日、10月13日、11月9日连续下发了工作通报,对安全排查工作不力的部分宗教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通报。切实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安全隐患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采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场所所有者责任制、工作分工责任制、人员归属责任制”等“四个责任制”的形式,推动民族宗教事务社会化管理进程,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

  二是立查立改存在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具体事情查起,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隐患,把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各类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15年我局成功化解了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案(事)件21起,及时妥善处置民宗领域突发事件5起,将不稳定因素消灭于萌芽。其中:在查保活动中我们侧重四类问题: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案(事)件。如:卢氏县协调城建、城管等部门稳妥处理了北关金天祥等4户回族群众与城管执法局的矛盾冲突、协调处理官坡清真寺诉官坡中学非法侵占土地纠纷、协助县伊协赴湖北省天门市妥善处理一起我县回族青年外出打工突然病亡的矛盾纠纷。长期存在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历史性问题。如:灵宝市化解了豫灵镇出现回汉群众因交通事故问题导致的上访事件,解决了城区清真寺拆迁问题;可能发生的隐患性问题。如:在安全隐患排查中,先后关停4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取缔了自称受安徽颖上真理教会的管理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制止了多起在公共场所开展宗教活动的非法行为,以非法宗教的方式妥善解决了湖滨区高庙教会的违规扩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打击了一些非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如:义马市联合义煤宣统部、常村矿制止了一起在毛沟棚户区私自进行建设基督教堂的事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发挥联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综合施策,坚持宗教问题非宗教处理方法,依法解决宗教领域的难点问题。对屡禁不止的非法宗教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2015年陕县民宗部门与公安、城管、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制止了陕县境内发生的信教群众在利用其广场开设的门店门口每礼拜六晚上组织20余人演奏基督教歌曲,围观群众达百余人,影响极坏的非法宗教活动;湖滨区民宗部门联合河务移民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消防大队、国土资源局、会兴街道办共同组成的联合处置小组,依法制止湖滨区高庙教会不顾地处黄河高崖塌岸区实际,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超占集体土地400多平方米,私自在原址超规模扩建三层教堂的违规扩建。区宗教局指导和帮助会兴教堂完善重建审批有关手续。街道办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出发,协助会兴基督教堂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教堂建设的安全性进行论证,达到安全标准,尽快帮助完善手续,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力争将教堂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做好教堂管理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不稳定事件。现该违法建设行为已被依法中止,我们将继续跟踪关注案例的进展情况。

  四是加强民族宗教维稳形势研判,着重做好稳控工作。我们把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纳入社会化管理,实现了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的互联,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的互动。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本地及互联网、相关媒体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协商研判、及时回应处置;加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不稳定因素信息情报的搜集,及时掌握动态,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对突发事件有效掌控。加强矛盾调处和化解。在处理民族宗教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中,始终坚持“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作为关键性措施来抓。加强协调和积极稳妥处置。在民族矛盾纠纷中,各种偶然的突发小事,随时随地都可能酿成民族问题或事件。在处置事件中,对涉及民族因素特别是涉疆的矛盾纠纷,严格区分矛盾性质,既防止因一般社会问题处理不好影响民族团结,也防止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纳入民族问题,更防止把民族问题当作一般性社会问题来处理,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同时,我们强化协调,发挥突发事件预案及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发挥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及时沟通信息,做好事态控制和矛盾化解,确保民族领域持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