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整合打造适应新常态的民族之家
2015年市民族宗教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整合资源、优化功能,城市民族工作在创新中发展,打造民族工作新亮点。围绕给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通过积极探索,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拓宽民族工作服务平台,率先以城市少数民族居住集中、流动少数民族居多的湖滨区为试点,依据清真寺的特殊性,整合市、县两级统战、民族、民政、司法、文化等多部门资源,采取争取专项资金、对口支援等有效措施不断投资改善清真寺面貌,建立了“五中心一基地”的和谐民族之家,并在全市推广。意将清真寺打造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前沿基地,服务穆斯林群众的中心和依托点。
一是建立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中心。争取区文化部门资金10余万元,在湖滨区清真寺建成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培训室为一体的民族之家文化活动中心,拥有电脑7台,图书、宣传资料等800余册,承担起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任务,使清真寺成为做少数民族群众政治思想教育的有效载体。
二是建立穆斯林急难救助中心。对遇到生活困难、生病就医困难、丧亲生存困难、学费缴纳困难及其它临时急难的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问题,清真寺管委会班子当值人员认真做好登记工作,详细记录被救助人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需救助原因和建议措施等。对于寺里能够承受的一般性救助,号召广大穆斯林群众积极响应,帮助被救助人渡过难关;对于需要政府部门解决的,及时汇报,由民族部门协调民政、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按常规程序进行救助;遇到特殊情况的,由民族部门给予紧急救助。
三是建立穆斯林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利用清真寺现有资源,经过大力协调,经民政部门审批通过,改造清真寺副楼房间,设置床位60张,配备相关配套设施,为穆斯林群众养老提供服务。
四是建立民族纠纷调解中心。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清真寺管委会、阿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积极作用,对掌握到的或群众反映到寺里的穆斯林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清真寺管委会班子领导组织人员出面主动进行耐心调解化解;对市区发生的涉及民族因素引起的矛盾纠纷案(事)件,清真寺管委会指派合适人员积极协助民族部门进行妥善调解处置,并对矛盾纠纷缘由、调解经过、调解结果等进行认真登记,由专人整理归档。
五是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聘请智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每周定期到清真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服务功能,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是建立清真食品监督员培训基地。配备了投影仪、音响等多媒体教育教学设备,设计编制了培训记录签到册、监督检查登记册等;设立清真食品监督员公示栏,明确监管范围、公开监督电话,对市区清真市场进行全覆盖式监督;实现了办公学习有场所、参加培训有名册、监督检查有记录、年底考核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