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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民宗委部门决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6 10:37 来源: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

  目录

  第一部分市民宗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民宗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民宗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六)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七)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九)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

  (十)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及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三门峡市宗教团体联络办公室决算。

  第二部分

  市民宗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Z03收入决算表

  Z04支出决算表

  Z01-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Z08-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CS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委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5.8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07.13万元,增长61.16%,支出增加106.69万元,增长61.32%。主要原因是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调标,年度工作任务繁重。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26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35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23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8万元,占88.25%;项目支出27.83万元,占11.7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5.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8.71万元,增长61.16%,支出总计169.15万元,增长61.32%。主要原因是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调标,年度工作任务繁重。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8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5万元,增长7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调标,年度工作任务繁重。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45万元,占8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8万元,占9.7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8万元,占3.72%;农林水(类)支出5.34万元,占2.25%;住房保障(类)支出9.22万元,占3.89%。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正常晋级晋档人员工资调标、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多;支出决算数中包含上年结转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级晋档工资调标、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多;支出决算数包括去年结转结余资金10.49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本着厉行节约的支出原则,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二是工资政策变动,落实离退休人员有关补贴等追加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无变动,按照预算指标执行。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相应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指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该支出,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业务工作需要,年末追加预算用于扶贫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的补贴及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及调出,住房公积金以实际参保人员结算。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0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69.84万元,增长66.6%。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其中:人员经费190.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32.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改革,车辆上交,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65.3%,完成预算的2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34.7%,完成预算的11.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公务用车平台使用费。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3.46万元,降低84.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34万元,增长340%,主要原因是今年民族宗教工作繁重,省里督查调研次数增加。

  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访人员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市民宗委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6.6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涨,机关支出费用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宗教事务(款):是指市民宗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族宗教业务等活动的支出。民族事务(款)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宗教事务(款)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民宗委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市民宗委机关一般性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