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族科、宗教科、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有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三门峡市宗教团体联络服务中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民宗局共有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3人,遗属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民宗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宗教团体联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收入总计310.68万元,支出总计310.6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7.31万元,增长15.23%,支出总计增加47.31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单位有人员调入及增加了爱国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收入合计31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0.6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支出合计3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68万元,占83.91%;项目支出50万元,占16.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0.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47.31万元,增长15.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47.31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单位有人员调入及增加了爱国宗教团体特殊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31.74万元,占74.59%;商品和服务支出23.35万元,占7.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9万元,占1.8%;项目支出50万元,占16.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0.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支出预算数对比,减少1.5万元,下降75%。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业务,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国内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2020年减少1.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民宗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0年增加3.82万元,上升19.56%,主要原因:有新增人员运转经费增加。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民宗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并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