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有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三门峡市宗教团体联络办公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全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全市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流动穆斯林宗教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各项事务。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分析和研判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舆情。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二)人员构成情况市民宗局共有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人。现在职职工11人,离退休人员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市民宗局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和委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宗教团体联络办公室
第二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收入总计2581178元,支出总计2581178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71122元,增长22.33%,支出总计增加391122,增长17.86%,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及一般性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及民族宗教工作繁重导致整体预算比去年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收入合计25811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81178元;其他收入0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支出合计2581178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178元,占82.18%;项目支出460000元,占17.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581178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471122元,增长22.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391122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支出及一般性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及民族宗教工作繁重导致整体预算比去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8117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858280元,占71.99%;商品和服务支出193612元,占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86元,占2.69%;项目支出460000元,占17.8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117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82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936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86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市民宗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00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支出预算数对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2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支出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今年民族宗教工作繁重,承担全市宗教整改工作,省里督查调研次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民宗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21178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民宗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市民宗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市民宗局拟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并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